K-1 及 K-3 签证

K-1 签证 
 
K-1 签证是给美国公民的未婚夫或未婚妻签发的签证。到美国大使馆或领馆盖章前,申请人必须持有美国移民局批准的I-129F的批准通知。
 
K-1 签证须知
 
  • 持K-1 签证人必须在入境后90天之内和美国公民结婚
  • 持K-1 签证人可申请在美国合法工作的工卡 
  • K-1申请人的孩子(21周岁以下)可持K-2签证入境 
K-3 签证
 
K-3 签证是为美国公民的配偶到美国后办绿卡所设。首先,美国公民必须为在中国的配偶申请I-130(亲属移民签证)。其次,收到移民局的收件通知后,美国公民便可为配偶申请I-129F。最后,一旦I-129F申请被批准,配偶便可通过美国大使馆或领馆申请K-3 签证。
 
K-3 签证须知
 
  • K-3 签证允许美国公民的配偶在头两年之内多次进入, 但在此之间持此签证者必须申请绿卡或办理签证。
  • 在到美国大使馆或领馆申请K-3 签证之前, 如果I-130 申请已被批准,美国公民的配偶不可以持K-3 签证入境
  • K-3 签证持有者可申请工作许可并在美合法工作
  • K-3 签证申请人的子女 (须21周岁以下并在其K-3父母与美国公民结婚时不满18周岁) 可申请K-4 签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