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特殊技能人才

“特殊技能人才”(EB-1A)是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里的第一分支。“特殊技能人才”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有着特殊能力的人才。申请EB-1A的外籍人员无需经历从申请永久劳工卡(PERM)到申请绿卡的复杂而漫长的过程。

申请“特殊技能人才”无需通过雇主赞助而可自己申请,也不需要雇主承诺为其提供一永久性的专业工作。只要此外籍人员(受益人兼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在美国继续从事的工作的确需要其所具备的特殊技能。为此 申请人需提供相应证据, 如雇主的雇佣信或雇佣合同。 申请人也可以其个人名义出示一份说明来详述对其在美继续从事的或将要继续从事的工作的计划。

以下是对申请“特殊技能人才”移民申请的特别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其中任何三项要求):

  • 获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
  • 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按照移民法的规定,符合这项规定的会员资格一定是通过邀请才能入会的成员资格;
  • 本人或其成就被公开发表的专业刊物或主要媒介报道过;
  • 曾担任专业领域评委来鉴定本领域其他专业人员的工作成就;
  • 在本领域作出杰出贡献,且该贡献对领域产生重大影响;
  • 在本专业领域或其它媒体发表的专业文章;
  • 其艺术作品在一个以上的国家展出;
  • 在享有盛誉的组织或团体的表演或活动中担任主要角色;
  • 在本专业领域被高薪聘请;
  • 商业贸易领域方面的卓越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