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9日EB-5改革电话会议纪要

2019年9月9日,USCIS召开了关于EB-5改革的电话会议,会议主要介绍了移民投资人项目办公室(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Office,简称IPO)以及EB-5改革法案。

会议纪要原文可以参见: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nativedocuments/EB-5_Modernization_Stakeholder_Call.pdf

对于大家非常关注的EB-5改革法案,做了如下说明:

  • 四个重大变化
  1. 投资金额
  2. 目标就业区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简称TEA)的认定标准和流程
  3. 解除条件的流程(I-829)
  4. 优先日期
  • 法案的生效日期是2019年11月21日。
  • 标准最低投资额将从100万美金增加到180万美金,TEA最低投资额将从50万美金增加到90万美金。每隔5年将对投资额进行调整,依据是相比1990年的100万美金对应的通货膨胀。
  • 以前的法规,各州可以自己指定高失业区域作为TEA。新法案将各州的这项权力免除,TEA的认定将完全交给DHS。
  • 附属申请人如果没有随同主申请人一起递交I-829,则每个附属申请人需单独递交I-829,除非主申请人过世的情况。USCIS有权在移民投资人的商业企业所在地,移民投资人的居住地或I-829审核地点安排面谈。
  • 在某些情况下,USCIS允许申请人保留已经批准I-526申请的优先日期,包括法案生效之前批准的申请,并将该优先日期应用于法案生效后的新的I-526申请。不能应用的情况:(1)申请人已经以批准的申请获得签证登陆美国;(2)申请人的I-526被撤销是由于欺诈,或者是基于重大错误。举例来说,申请人的I-526被批准,签证还在排期中,而区域中心被关停导致申请人的I-526被撤销,这样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保留原先的优先日期再次提交I-526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新的申请必须按照新的法案执行,也就是投资额不再是原先的50万,而是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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