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半月谈 2017年2月(下)

 

视点1:业内提议

 

业内对“EB-5资金重新部署”的提议

 

 

视点2:更新

 

EB-5项目及修订案评论荟萃

 

 

其它简讯

 

 

视点1 :业内对EB-5资金重新部署的提议1

        按移民局目前政策,最终绿卡(829移除临时绿卡的申请)获批前,每一位EB-5投资者在“新设立商企” (NCE)的投资资金都必须保持“风险性/投资性”2。但移民局对 NCE投资如何满足“风险性/投资性保持”的要求缺少指导。考虑到目前递交I-526申请后需6年左右才能进入两年临时绿卡阶段,而目前 EB-5项目多采用的NCE向“创造工作岗位实体” (JCE) 5年为期放贷的架构将在历经风雨后逐渐开花结果,即NCE依移民局批准的商业计划向JCE投资且该JCE为每位EB-5投资者创造10个工作岗位后,已将该投资返还给了NCE。则NCE此时该如何操作才能使收到的JCE还贷资金一如既往地保持移民局“风险性/投资型”的要求(尤其是中国大陆EB-5投资者在NCE存放资金或将超10年)已成为一个问题。本提议的作者3曾负责起草一系列有关“EB-5项目投资资本重新部署”的标准与指导文件,起草者希望这份白皮书中涉及的有关“资本重新部署”的原则能够被移民局与广大EB-5投资者们所认同与接受。

      针对保持“风险性/投资性”的要求4与《移民与国籍法案》第 216A(c)(1)(A)条的要求,申请者在两年临时绿卡到期,递交829申请时,必须证明其在过去的时间里“持续保持”着自己的投资。此外,移民投资须保证这些资金必须在事实上处于“风险中”,才可满足EB-5项目投资要求5。换句话说,必须证明这是一项若干年里始终活跃的具有损益风险的投资,而非只争朝夕的一时短暂投资。因为在日益繁杂的社会中,立竿见影的经济剖面不足以证明这项投资真正为美国带来了法律所要求的实惠。所以,必须在整个维持投资资本,或持续性投资期间内,保证在单个NCE中投入的资本处于“有风险”的状态。移民局目前的政策,允许在526阶段将投资资金交在第三方手中作为托管资金/担保,仅在临时绿卡到手再以不可撤销的方式即刻放款。但若这些资金在整个持续期间仅仅放在NCE银行账户或其托管帐户上,则不被认为保持有“风险性/投资性”。829阶段,移民局会要求提交能确认托管资金已放款、投资资金在整个持续期间放在NCE保有“风险性/投资性”的凭据。这意味着资本必须处在有损益的风险中,禁止对投资“保证”其回报或设定“无条件的合同承诺”。因此,具有联邦政府担保的帐户、证券将禁止这些投资资金的进入,而只允许EB-5投资重新部署在无保障性、无损失风险的投资工具中。同时,NCE向JCE所进行的投资务必在整个829阶段保持“未偿还”的状态。且投资者在临时绿卡期间或前后从其投资中获得收益与回报,在创造工作岗位前,将不会计入投资者投资本金中,且不会保证一定给付给投资者。而创造工作岗位后,NCE所主张的全部或部分资金都被返还给它的时候, NCE务必将这些收到的资金重新部署到“保持有风险性/投资性”的活动中,但无需将其资金重新部署在其他的JCE中6

       结合上述各项要求,以下两种途径能符合《移民与国籍法案》216A部分(8USC§1186b)中对移除临时绿卡持续保持投资、创造工作岗位的要求:

1.投资公开交易证券

      投资公开交易的证券,能提供这样一种“损益风险”的机会。此外,它还能为寻求重新部署投资资金的NCE提供更好的清算性,以便于NCE在EB-5投资者的829被审理时能及时返还每一位投资者的钱。因为每一位EB-5投资者829被审理的时间都不一样,若由独立管理人掌握资金并使重新部署的资金具备更大的流动性,才能不受固定期限的限制地给付给投资者,且提供满足移民局调整期清算政策的余地。

      NCE对公开交易证券进行投资(资金重新部署)务必依《1940年投资顾问法案》向合格且富有经验的注册投资顾问寻求建议,包括对其“可持续性”进行评估。这里额外的好处是基于公开信息的证券投资能大大提高投资透明度。重新投资期间,NCE所投资项目的股息收入可以分配给其普通合伙人、经理、或高管,但这个阶段中的任何资本增值都应保留在NCE的帐户中,与投资资本融为一体。

2.投资给私有证券或不动产

      对NCE而言,另一个可能的策略是将它的资本重新部署在另一个不动产领域的贷款或股权投资项目中,无论选取哪个开发商,只要相关条款保证NCE里投资者自身临时绿卡的起始日,就能符合依其829申请日而随时退出的需要。通常,不动产领域投资在卖出或重新融资前是不会进行清算的,因此,运用这一策略须特别考虑可清算的需要,使NCE能够及时将资金在合规的前提下给付给EB-5投资者。

      NCE重新部署资本到其它不动产项目的“可持续性”,取决于特定投资类型自身所有的风险因素,且这些因素应在与富有该领域经验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合作中被评估出来,包括尽职调查的完成,投资意向的确认,与是否能满足NCE固有投资时间表及风险预测方面的规划。此外,当出现任何会影响NCE投资的实质变动时,第三方机构对投资决断的介入、监督、建议也助于削减外界质疑。同样的,由独立管理人掌握NCE资金,保证每一位EB-5投资者能及时从NCE新投资项目中的收益里获得返还,将使整个流程吻合移民局的“及时清算”要求。

视点2 :EB-5项目及修订案 评论荟萃

       国土安全部1月公布两份EB-5提案目前仍在接受公众反馈,发表评论数量较上周略有增加。舆论中针对EB-5项目改革与修订方面的评论也逐渐增多,且大多涉及对EB-5项目背后激烈博弈中的政治风云进行分析。

      如Arnstein & Lehr LLP律所合伙人罗纳德·R·菲尔斯通先生在其撰写的《2017年的EB-5:我们现在在哪里?》一文7中表示,2017年显然是充满变数的一年,一方面,政治圈对EB-5项目一些关键问题8上长期未达成共识的现状,使整个项目变得复杂、昂贵且进度缓慢,在资本利用率与可靠性方面甚至不比传统手段更有优势;此外,在拉美与其他亚洲国家开发市场、加强营销的努力可能不及中国大陆申请者在829阶段遭遇5到7年的延迟与外汇管制这样的打击下对整个项目带来的不利影响;而立法的不确定性也使许多代理商不急于开发新项目,作壁上观,以避免新规定下调整的成本。另一方面,其援引参议员JeffFlake最近一次会议发言指出,由于新总统出身地产企业,因此将十分了解EB-5项目的益处;其发布削减行政法令的计划也将削弱目前提案付诸实现的推动力;目前EB-5项目存在很多立法上的竞争利益,而现政府运用国会多数席位化繁为简、推动改革的力量不容小视,尤其考虑到广开财源的潜在需求,很有可能会进一步推动EB-5项目的茁壮发展。

      而“全国不动产投资者”网站上发布的《EB-5会幸存吗?》一文9则对项目前景较悲观,认为复杂的政治角力造成过大的阻力,加上涉及美国内外的复杂交易结构及这种从政府机构到区域中心等多处布置资金的操作,整个项目持续存在简直已是奇迹;数目庞大的中国大陆投资者对平均长达16个月的526处理期及其后更长的拖延可能带来的风险一直有担忧;而美国国内对如何分配投资资金同样处于十分胶着的形势中,来自城市的议员借助城市刚需更希望提高投资门槛,而来自乡村的议员更在意改变TEA分析以获得更大的份额。而中国大陆投资者对纽约大项目的热衷,既使纽约开发商在过去几年中出力并赢得了立法上的延迟/稳定,却也使更多人呼吁立法改变,避免进一步拖延为真正困难的乡村地区提供支撑。尤其考虑到创造就业的同时,投资资金滥用的情况屡见不鲜,而新总统对移民不甚欢迎的态度,更对项目前景增添了一层阴影。

      纽约大学商学院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2月中旬发布了《EB-5提案:失去的机遇与下一步改革》一文10,从学术角度而非从业人员的角度,分析TEA区域-非TEA区域投资额相差多少,能更好地对投资者在不同区域/项目/开发商选择时产生国会所期望的效果(不同方案差值明显),此外还对大城市项目中TEA概念的影响进行了探讨,意在为TEA改革者营造氛围:因为目前几乎所有的项目都被泛化为ETA,使这个特定概念失去了意义。

       虽然业内人士不一定认同这些观点,但也有以下信息可供参考:作者对支持TEA改革所提交的证据,若被在线评论在修法提案中,则很可能被国土安全部认真考虑,并得到正式回应;而作者对新任国土安全部长遵循新总统指示,取消一月份发布的447号提案,或大幅削减其中投资额提议的前景十分乐观。甚至认为EB-5投资项目移民简直就是新总统梦寐以求的“完美移民”,因为它可以为美国创造工作机会、不会对政府造成经济负担、持续投资带来长期积极效果、最后,还有可观的纳税。

其它简讯

1.“美国证监会诉Path America LLC及相关人”一案被告认罪后,于3月2日同意发放1860万美元,作为对这起1.36亿美元EB-5欺诈案和解方案的一部分。2015年8月,区域中心Path America SonoCo LLC与Path America KingCo LLC被控欺诈中国EB-5投资者资金,其CEOLobsang Dargey据称挪用了数百万美元用于个人享乐,而参与涉案西雅图项目的两处区域中心分别在2016年11月、2016年3月被终止资格。

2.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3月8日将就国土安全部一月的两份提案召开听证会。这两份力图对EB-5项目进行改革的提案分别涉及区域中心与TEA区域定义、最低投资额调整,两份提案征询公众意见的截止期均为4月11日。12

3.商务部经济统计局应国土安全部/移民局的请求,在1月发布了评估EB-5项目对美国经济影响的报告13,发现2012-2013财年汇集来自EB-5项目超11万名投资者57.73亿美元资金后,相关项目预计创造了174,039份工作,尤其是区域中心所创造的工作数量比预想高出近6%,因此得出了投资移民平均创造16份工作的结论——远超法律要求的10份工作门槛。新总统上台之际出台这份报告,或许会对整个项目带来积极影响。

4.移民局案件审理时间表在此

5. 签证公告板:中国大陆EB-5申请人2017年3月可用签证名额的优先日截至201451

6. 移民局“区域中心”名单在各州分布的数量增加至1626处14

[1]参见http://www.investmentlawblog.com/2017/02/21/standards-guidelines-redeployment-eb-5-investment-funds-white-paper/

[2]参见条文8C.F.R. § 204.6(j)(2)

[3]原作者为KlaskoImmigrationLaw Partners, LLP, Arnestein & Lehr LLP JefferMangels Butler & Mitchell LLP。其中KlaskoImmigration Law Partners, LLP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H. Ronald Klasko先生曾三度担任美国移民律师联合会(AILA)主席,自1980年以来在AILA理事会任职,目前第五次担任AILAEB-5委员会主席,并曾受国会议员邀请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与美国移民改革委员会作证。http://www.klaskolaw.com/team-member/h-ronald-klasko/

[4]参见移民局为获得公众反馈,在2015年8月10日发布了一个题为《I-526表格与I-829表格审理中对EB-5类岗位要求与持续投资指南》的政策备忘录草案。

[5]参见8C.F.R. §204.6(j)(2)的要求

[6]参见Matterof Izummi, 22 I&N Dec. 169 (BIA 1998)

[7]原文见http://eb5arnstein.com/eb-5-2017-where-are-we-now/

[8]如是否对该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立法支持;修改TEA定义是否严重限制项目发展;投资额标准应增加多少;1万限额内是否应对刺激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或类似计划设定单独的配额,一方面给予投资TEA人员优先获得签证的可能,另一方面因为现有的大部分资金都部署在城市项目中,单独设立配额有助于将投资分流到乡村;如何进一步加快审理积压的案件,因为案目前的趋势案件只会越积越多等。

[9]原文在http://nreionline.com/investment/will-eb-5-survive

[10]原文见http://www.stern.nyu.edu/sites/default/files/assets/documents/EB-5%20Proposed%20Regulations-A%20Missed%20Opportunity%2C%20Next%20Steps%20Rev%202.14.2017%20.pdf

[11]其中2017年10月1日起投资额为70万-65万(差额5万);2018年10月1日起投资额为85万-75万(差额10万);2019年10月1日起变为最终的100万-80万(差额15万)。

[12]消息来源https://judiciary.house.gov/hearing/department-homeland-securitys-proposed-regulations-reforming-investor-visa-program/

[13]原文见http://www.esa.doc.gov/sites/default/files/estimating-the-investment-and-job-creation-impact-of-the-eb-5-program_0.pdf

[14]参见https://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immigrant-investor-regional-centers

 

本文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专业法律建议或者作为法律文书使用。本文不产生一切法律或者其他专业相关责任以及义务。如需法律咨询与服务,请联系专业移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