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排期改革对中国出生的移民签证申请人的重大影响

        2015年9月9日美国国务院(DOS)发布10月的移民排期(Visa Bulletin), 出现了重大改革:除了原移民排期之外,从10月起新增了一个排期表,称为 "递件排期表",允许移民局(USCIS)提前接受部分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I-485), 可先行审批、待移民排期有效时再发出绿卡。 此举可方便漫长等待中的部分申请人及其家属提前获得工作允许卡,返美旅行文件等福利。 
 
        暂且称以往的排期表为A表, 新增的表格为B表。 简言之,这项改革将单一的“截止日”(cut-off date)变为双轨制。 A 和B 两个表格, A表格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移民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B 表格则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 新推出的B表格的进度明显快于A表格, 递交B表格的申请人可以提前申请调整身份, 大大缩短等待时间。 
 
        在过去, 美国境内的移民申请人只有排到“优先日” (Priority Date) 之后, 才可以递交I-485申请来转换身份, 然后拿到EAD工卡和旅行文件(即回美证)等福利。 移民局通常再收到申请的90日内发放工卡和旅行文件, 七八个月后发放绿卡。 
 
        现在出现的B表格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虽然移民排期还没到,只要排期优先日比B 表上的日期早, 身处美国境内的申请人就可以按照B表格的递件日期来递交I-485表转身份。 虽然递交I-485申请后, 最终还是要等到移民日期排期到了之后移民局才会最终审批调整身份的申请, 但是在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后,申请人可以提前享受各种绿卡持有者的福利, 包括拿到EAD 工卡和旅行文件; 锁定孩子年龄, 孩子不会因为超过21岁而失去作为随行亲属获得绿卡的资格; 自由转换工作, 不必在受H1B转换雇主等条件限制; 对于连续数月出现排期的中国出生的EB-5投资移民而言, I-526一旦获批, 也可以提前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等等。当然只能身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才能提交。这一新规定对中国大陆出生的移民申请人而言意义重大,美国移民律师协议(AILA)预期将有41万移民申请人受益, 下月申请量预期会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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