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配偶H4在美国合法工作的规定于2015年5月26日正式实施

      美国国土安全部通过美国移民局(USCIS)局长于2015年2月24日一早正式宣布符合相应条件的H1B的配偶H4允许在美合法工作的规定于2015年5月26日正式实施。该项规定的实施也是2014年11月奥巴马提出的行政令中诸多方案中能够得到实施的其中重要一项。 该项修订的法规所涉及的H1B持有人的配偶需要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中的任何一项方即可申请I-765的工作许可:
 
  •  H1B持有人的I-140移民申请已经被移民局批准, 由于排期的问题,还不可能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 这一类I-140主受益人集中在职业移民的第二类及第三类,即EB2、EB3类别。目前中国大陆出生的EB2排期在3月1日到来之际开放到2010年9月1日,EB3排期在3月1日到来之际开放到2011年11月22日。所以该法规的实施会极大惠泽这一部分人的配偶; 或者
  • H1B持有人处于6年H1B之后的延期阶段,由于排期的问题,H1B持有人根据美国21世纪竞争法案(AC21), 在排期未开放之前,凭借PERM劳工卡在劳工部超过365天的等待或者PERM劳工卡的批准,可以在H1B的6年用完后申请H1B延期继续在美合法工作。
     根据移民局给出的统计数据,在该法规实施的第一年移民局预期会收到179,600份申请,之后的每一年会有大概55,000份申请。需要提醒的是,该项规定的生效日期为2015年5月26日,任何该类申请被移民局收到的时间早于5月26日都会被退卷。 而且申请批准之前不能够在美国开始工作。虽然该项修订法规千呼万唤始出来,但毕竟出台并在3个月后开始实施。由于它涉及的面广,惠泽人群众多,我们还是感到由衷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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