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B-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问题简答

        随着目前对区域投资中心投资(以下简称中心)感兴趣人数的增多, 如何选择区域投资中心, 以降低投资风险, 成为投资人的关注中心. 本文拟就上述疑问做以下简答.
 
一. 不同中心, 投资人承担的风险的确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 为了最大限度确保投资金额的安全, 选择政策透明且成立时间稍久的中心有时会好于选择刚成立的中心.
 
二. 不同的中心虽然都有明文条款或政策: 即一旦I-516第一步的申请被移民局拒绝, 50万(或100万)的投资额会如数返还, 但少数中心明确规定“替换”原则, 即一旦领馆面谈失败, 该中心会以另一成功进入美国的投资人的款项替换面谈失败的投资人的投资款项, 从而面谈失败的投资人会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投资款的返还. 
 
三. 针对何时投资款项返还的疑问, 这里需明确指出的是, 只有为数不多的中心在此方面有明确的程序方面的规定, 即投资人可在投资五年期满后, 通过明确的程序方面的规定赎回投资款项.
 

本文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专业法律建议或者作为法律文书使用。本文不产生一切法律或者其他专业相关责任以及义务。如需法律咨询与服务,请联系专业移民律师。